最近,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修訂并發布了《北京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服務合同》示范文本。這一修訂為學員提供了更多的保障,特別是在退費政策方面。
新政策亮點之一是引入了“七天冷靜期”。這意味著,從學員付費之日起的7天內,如果他們未參加任何培訓,有權隨時解除合同,并要求駕駛培訓機構全額退費。此外,駕培機構必須在學員提出退費要求后的5天內完成退款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學員在這期間獲得了任何贈品或服務,他們需要退回這些贈品或支付相應的合理費用。
這一政策引發了人們對駕照培訓費用退還問題的關注。以下是幾種常見情況下的退費規定:
1.科目一考試后的情況:
如果駕校在學員完成科目一考試后60天內未能安排科目二培訓,學員有權要求全額退費。
如果是因為學員個人原因未參加科目二培訓,則退還扣除教材費、理論培訓費及輔導材料費后的培訓費。
2.科目二培訓中的情況:
若學員已參加科目二培訓,但培訓學時未超過科目二總學時的三分之一,且未超過90天的培訓期,可退還培訓費的50%。
完成科目二考試后,如果培訓機構在90天內仍未安排科目三培訓,學員可退還培訓費的50%。
3.不可退費的情況:
學員因個人原因已完成科目二培訓但未參加科目三培訓,或者因個人原因超出規定期限的,將無法獲得退費。
這些規定旨在保護學員的權益,同時也對駕校的服務質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對于那些因各種原因無法繼續培訓的學員來說,這一政策無疑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和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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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莊駕校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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